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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暖城暖企”政策解读: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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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02: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者按

为积极回应办事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特开设生态环境“暖城暖企”政策解读专栏,将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涉企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分期逐项从政策内容、实施范围、申报材料、工作流程等角度进行解读,同时公布相关办理事项业务咨询电话,畅通政企沟通平台。敬请关注!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一、政策法规

问

为什么要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答

生态环境部2021年12月11日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加强社会监督,明确“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明确“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基本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披露相关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也作出了相关要求。‌
二、实施范围

问

什么类型的企业需要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答

下列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重点排污单位;

(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三)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四)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下简称发债企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

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

(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

(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

(五)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生态环境相关许可证件的;

(六)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
三、举措办法

问

如何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答

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每年3月31日前确定本年度企业名单,在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公告。

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告之日起按照《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环办综合〔2021〕32号)填报要求,在内蒙古生态之窗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对包括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生态环境违法等八类信息进行年度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本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产生的披露信息)于下一年度3月15日之前填报;企业在名单公告之日起产生的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应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报;企业在本年度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存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环境信息的,应当于4月1日至4月14日内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填报。
四、其他规定

问

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中有哪些责任?

答

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准确的环境信息管理台账,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记录,科学统计归集相关环境信息。

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所使用的相关数据及表述应当符合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优先使用符合国家监测规范的污染物监测数据、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等。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非法获取企业环境信息,不得非法修改披露的环境信息。‌
五、罚则规定

问

企业违反管理办法规定将受到哪些惩罚?

答

企业违反《管理办法》规定,不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违反《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披露环境信息不符合准则要求的;

(二)披露环境信息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未将环境信息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的。
六、服务电话

综合科:0477-5111912

供    稿:综合科

编    辑:宣教中心


内蒙古生态之窗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http://111.56.142.62:40010/cas/login?pagePublishTicket=888f4e8f2c91403aaf2149d2d9322e91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社会公众免费查询网站:

http://111.56.142.62:40010/support-yfpl-web/web/viewRunner.html?viewId=http://111.56.142.62:40010/support-yfpl-web/web/sps/views/yfpl/views/yfplYearReport/index.js&ticket=unde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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