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信和科技局:
为加快推进引导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各企业,配合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工信节综字〔2021〕 96号).pdf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