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商务局协调推动下,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鄂尔多斯航空口岸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正式通过海关总署验收,标志着鄂尔多斯航空口岸功能平台取得重大突破,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在该领域的空白。
鄂尔多斯航空口岸三类指定监管场地于2019年11月20日获海关总署批复建设以来,市商务局指导鄂尔多斯机场管理集团,提前谋划,统筹推进,在学习借鉴长沙、西安、无锡、宁波、成都等航空口岸进境指定监管场地先进经验基础上,形成鄂尔多斯航空口岸三类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方案,推进项目建设,优化机场货运监管场地设置,对接二连浩特实验室、呼和浩特实验室等检测机构,使三类指定监管场地都满足海关监管要求,建设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场地一流水平。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持续升级,进口水果、水产品市场呈现常态化、普及化、新鲜化发展趋势,而呼包鄂乌榆地区市场上流通的进口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冰鲜水产品均由北京、上海等地监管场地进口后转运,存在运输时间长、成本高、新鲜度低、品类单一等问题。依托鄂尔多斯航空口岸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进口水果、水产品可从国外直接运抵鄂尔多斯,可在1小时内配送至全市各大市场,2至3小时内配送至呼包乌榆等毗邻城市,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新鲜、高品质、价格适中的海鲜和水果产品,服务居民“菜篮子”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指导机场管理集团完善三类指定监管场地运营方案,启动运营指定监管场地,开展水果、水产品进口业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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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编辑:外贸科
审核:外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