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工业企业且在规模以上名录库中保持12个月以上,分别填补规上工业大中小类行业空白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60万元和20万元。单户企业只可享受一次奖励,不重复计奖。
【政策来源】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扩增工业门类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工信发〔2022〕52号)(第五条)
二、【政策内容】支持龙头企业裂变衍生。对于现有煤炭、电力、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龙头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在我市新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投资2000万元以上,提供辅助性或配套服务且可扩增我市工业门类的,分别一次性奖励龙头企业100万元、60万元和20万元。单户企业同一项目只可享受一次奖励,不重复计奖。
【政策来源】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扩增工业门类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工信发〔2022〕52号)(第六条)
三、【政策内容】支持专精特新工业企业发展。对可扩增工业门类,当年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对可扩增工业门类,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50万元、10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单户企业同类奖励只可享受一次,就高不就低。
【政策来源】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扩增工业门类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工信发〔2022〕52号)(第七条)
四、【政策内容】支持新引进填补工业门类项目建设。对落户我市的,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鄂尔多斯市扩增工业门类促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扩增门类方向且可填补我市工业门类空白的工业项目,依据填补工业大类、中类、小类空白情况,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单户企业只可享受一次奖励,不重复计奖。
【政策来源】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扩增工业门类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工信发〔2022〕52号)(第八条)
五、【政策内容】支持新引进扩增规上工业门类项目建设。对落户我市,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方案》确定的重点扩增门类方向且可扩增我市规上工业门类工业项目,依据扩增工业大类、中类、小类情况,分别给予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单户企业只可享受一次奖励,不重复计奖。奖励资金分阶段按2:3:5比例发放。
金分阶段按2:3:5比例发放。
(一)签订生产性项目正式合同并开工建设的项目,在纳入自治区重点项目统计平台后可获得20%的奖励资金;
(二)项目建成投产,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可获得30%的奖励资金;
(三)项目纳入统计部门规上工业统计名录库后可获得50%的奖励资金;
(四)对当年签约落地就建成投产的项目在原奖励标准基础上提高50%的奖励资金。
【政策来源】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扩增工业门类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工信发〔2022〕52号)(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