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11章70条,分为总则、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平台载体、企业科技创新、科技创新人才、科技金融服务、知识产权、科技创新生态、法治保障、附则。
一、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
二、助力产业核心环节和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在技术转移服务方面,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科技中介机构发展。
在收益分配方面,将《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规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七十”,提高到不低于百分之八十,加大成果转化激励力度。
四、构建多元化战略科技力量平台载体体系
五、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六、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支持创新体系
七、凸显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中重要作用
八、多措并举营造一流科技创新生态
九、适度平衡促进与规制的关系
苏州近年来科技创新工作势头强劲,202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近1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近4%,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8.5%,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超1.34万家,位居全国第四。
与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国内顶尖院校开展深度合作,C9高校全部在苏州实现重大布局,在苏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达29.27万人,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850亿元,跃居全省首位,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2.29万亿元,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2.4%,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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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