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科学技术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中国人民银行、科学技术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发布,其中第十一条明确“支持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专业子公司等,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按规定投资非上市科技企业股权、债券类资产、收益权等实体资产,为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据此可见,当时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可投资:
(1)非上市科技企业股权;
(2)债券类资产;
(3)收益权等实体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