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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纪委监委关于在2021年清明节期间 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04日 08:50   浏览:0   来源:准格尔工信和科技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党委,大路煤化工基地党工委,各苏木乡镇党委、纪委,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旗委各部、委、办及各人民团体,旗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了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倡导文明、节俭祭祀新风,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清明节将至,各级党组织要提前安排部署纠治“四风”工作,强化教育提醒,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近期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刻汲取教训,增强敬畏、知止、收敛、收手意识。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坚持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保护环境,做到文明、节俭、低碳祭扫。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探亲访友、相互宴请;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扫或其他活动;严禁要求基层单位安排到旅游景点、采摘园、农家乐、牧家乐等场所游玩和安排吃请;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祭扫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二、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

全旗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早研究、早部署、早教育、早警示,始终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节日期间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突出监督重点,紧盯老问题,关注隐性变异“四风”新动向,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坚持从严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坚决刹住“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准格尔旗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77—12388;

网络举报:http://neimeng.12388.gov.cn/eeds/

来信地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4号楼101室,邮编:010300;

来访地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4号楼信访接待大厅。

中共准格尔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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