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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纪委监委关于在2021年“五一” 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04日 09:05   浏览:0   来源:准格尔工信和科技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党委,大路煤化工基地党工委,各苏木乡镇党委、纪委,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旗委各部、委、办及各人民团体,旗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纪律要求

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

全旗各级党委(党组)要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抓节点、促整改,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并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曝光的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六起典型案例、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三起典型案例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强化教育防范,提前打好“预防针”,守住“红线”、“底线”。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以上率下,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通报曝光,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正风肃纪成果。

准格尔旗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77—12388;

网络举报:http://neimeng.12388.gov.cn/eeds/;

来信地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4号楼101室;

邮 编:010300;

来访地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4号楼信访接待大厅。

中共准格尔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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