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的工作部署,鄂尔多斯市仲裁服务中心于5月9日在准格尔旗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仲裁法律知识和仲裁业务宣传活动,向现场群众介绍仲裁机构,为何选择仲裁解决民商纠纷,选择仲裁的优势,讲解仲裁法规和仲裁服务流程,共计发放《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仲裁知识100问》宣传册300余本,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在准格尔旗政务服务中心介绍仲裁机构)
(向现场群众介绍业务流程)
(向现场群众发放仲裁业务宣传册)
供稿:王 昕
编辑:刘 峰
审核:秦建平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成立于2002年,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依法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准予登记的常设仲裁机构,属于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主要职能是依据平等主体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依法合理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如民间借贷合同、金融借款合同、买卖合同、保险合同、旅游合同、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
如您需要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建议您在订立合同时加入下列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并按其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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