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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大厅公安业务办理秩序,缓解公安窗口拥挤和堵塞现象,营造舒适有序的办事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即日起,准格尔旗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综合窗口(户籍业务、治安业务、出入境业务)实行“无声叫号”,办理公安类业务的群众在自助叫号机取号排队,现将具体叫号流程公布如下:
带身份证操作步骤
1.点击“公安综合业务办理”。
2.选择办理业务类型“户籍综合业务办理”“治安综合业务办理”“出入境综合业务办理”。
3.选择认证方式“刷身份证取号”,将身份证放置在右下方识别区,身份证识别后填写“手机号码”。
4.左下方“凭条出口”取票
忘带身份证操作步骤
前面的操作步骤与带身份证的步骤一致,选择认证方式“刷身份证取号”,点击“忘带身份证”,然后填写“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姓名”信息,点击“确定”,左下方“凭条出口”取票。
取到票后的注意事项
取到票后,请在休息区观察“无声叫号显示屏”,根据屏幕显示的“票号”到对应窗口办理业务(若屏幕未显示您的票号,请在休息区耐心等待)。
准格尔公安提示
1.自助机叫号时间:上午8:29-11:45,下午14:29-17:15。
2.排队叫号成功后请在休息区观察“无声叫号显示屏”。
3.内蒙古自治区内户籍居民身份证到期换证、丢失补办、损坏换证可选择到身份证自助机自助办理,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申领身份证一次性告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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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本地申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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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情形选择
| 材料名称
| 是否容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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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换证 丢失补办、损坏换证
| 居民户口簿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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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领
| 居民户口簿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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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跨省、跨盟市、跨旗区申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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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形选择
| 材料名称
| 是否容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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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换证 丢失补办
损坏换证
| 居民户口簿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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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领
| 1.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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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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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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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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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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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2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1. 首次申领身份证免费;2.到期换证:20元;3.丢失补办、
损坏换证: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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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咨询电话:0477-2294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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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王保
校对| 王 荣
编辑| 丁琦伟
来源|治安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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